基隆艦(1801)與姊妹艦蘇澳艦(1802)。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本月3日早晨,海軍168艦隊所屬的紀德級「基隆」號驅逐艦,在返回蘇澳港時,被漁船「金福恩號」 從右舷擦撞。基隆艦並未受損,漁船船身則有輕微損傷。海軍參謀長李宗孝中將今天在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表示,根據港務公司的初步調查,認為雙方「互有責任」,但由於損失很輕微,因此建議直接進行調解,不必上法院。李宗孝說,如果打比方,就像是公路上車道縮減,由兩線變為一線,大家應該減速排隊,調查結果認為雙方「應禮讓而不禮讓」發生碰撞。當時基隆艦的時速是5節,金福恩號漁船則是6節。依據國際避碰章程,雙方應互相避讓,但漁船噸位小、運轉比較靈活,理應避讓大船;然而港務公司也認為,海軍未能採取安全速度。李宗孝說,只要是海上擦碰,雙方就都有責任,只是比例問題。至於同一天上午,同級姊妹艦「左營」號在高雄旗津碼頭被化學船永富三號撞傷船艉,由於當時左營艦處於靠泊狀態,而且當時永富三號上有領港、有拖駁,因此事故責任完全屬於對方,船務公司也已概括承受。民進黨立委吳焜裕說,儘管是被撞,但軍方有沒有責任?李宗孝說,軍艦凡是停泊在軍民兩用港口,都會在船艉安排瞭望人員。當時瞭望人員發現永富三號接近,即將撞上基隆艦,立即吹哨示警,艦上也緊急拉碰船警報並廣播,讓官兵有時間反應,因此沒有造成人員受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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